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徐工院委发〔2022〕63号)工作安排,请各单位依照文件精神和《徐州工程学院高质量发展基本指标考核体系》中的“科学研究与平台建设”指标要求,完成本学院科研工作考核自评材料准备工作,于12月22日前报送至科技处审核。
附件:
1.徐州工程学院高质量发展基本指标考核体系(科研部分)
2. 2022年度二级学院科研情况表
3. 徐州工程学院科研成果统计明细表
科技处
2022年12月12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徐工院委发〔2022〕63号)工作安排,请各单位依照文件精神和《徐州工程学院高质量发展基本指标考核体系》中的“科学研究与平台建设”指标要求,完成本学院科研工作考核自评材料准备工作,于12月22日前报送至科技处审核。
附件:
1.徐州工程学院高质量发展基本指标考核体系(科研部分)
2. 2022年度二级学院科研情况表
3. 徐州工程学院科研成果统计明细表
科技处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