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我院拟聘任教师职务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辅导员,达到以下基本条件的,可申报高校教师资格:
1.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与学校签订全职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年满五十周岁的申请人员,提倡使用普通话,对普通话证书不作要求。
5.取得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6.在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并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
7.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合格。
二、工作安排
1.2021年4月23日—5月8日,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原则上申请人应选择与本人所学专业一致的任教学科,辅导员的任教学科应选择政治学中的思想政治教育。
2.学院成立专业评议组对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议组由三至五人组成,原则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学院将于2021年5月8日前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安排情况表送至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
3.2021年5月12日前,学院组织完成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等相关工作,测试工作程序见附件2,填写《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附件3),评价表由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一并提交。
4.2021年5月13日前,完成申请人体检工作(由人事处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学校承担。
5.2021年5月13日—5月14日,学院将申请材料送至人事处师资科(材料清单见附件4),进行现场确认。根据苏教财﹝2003﹞95号文件精神,教师资格认定每人需缴费150元。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
联系人:胡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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