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吴海江发布时间:2021-04-07浏览次数:482

    2021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经启动,根据江苏省科技厅《关于2021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苏科成发〔2021〕73号)要求,现就我院提名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1.被提名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应是在江苏省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的成果,由江苏单位和个人牵头,主要科研活动应在本省区域内进行,可以与省外单位或个人合作。本年度省科学技术项目奖设9个专业组(详见附件1),请根据项目专业内容准确选择填写。
    2. 被提名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分为基础类和应用类。
   基础类项目:在科学研究中取得重大发现、重要理论突破或重要方法创新,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且研究成果具有明确的应用前景,对提高江苏的科技创新能力有重要作用。
    应用类项目:在技术发明、技术开发、社会公益、重大工程中,取得关键技术或系统集成上的重要创新,已实施应用两年以上(2019年1月1日前开始应用),为江苏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鼓励支持聚焦重大产业科技创新需求,围绕我省自主可控的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由科技型企业产出的自主创新成果。
    3. 被提名项目须满足以下条件:
    (1)被提名项目主要研究开发、应用推广活动在江苏完成,第一完成单位为依法在江苏设立的法人单位,第一完成人人事关系在我省单位;
    (2)2019—2020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名完成人不能参与本年度被提名项目;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参加一项被提名项目;
    (4)涉密项目(或部分内容涉密)不能被提名;
    (5)2019—2020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任一评审阶段公示期间及之后申请退出的项目不得被提名;
    (6)项目提交的核心知识产权和代表性论文论著均未曾在历年江苏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
    (7)所有完成人均对项目有实质性贡献。
    4. 被提名项目在线填写《提名书》时,请同步填写江苏省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相关信息。
    二、提名材料要求
    1. 关于省科学技术项目奖提名材料要求。所有完成人对项目的实质性贡献应提供佐证材料;提交的代表性论文论著不得超过5篇,其中发表在国内期刊的不得少于1/3,提交的论文论著全部在两年前(2019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且主要研究工作为国内完成(如果是被提名项目完成人在国外完成的,论文所署单位须有完成人国内工作单位);提交的核心知识产权须为有效期内已授权,不得超过10件,权利人应是被提名项目的完成人或完成单位;项目所列任务来源(计划或基金)中至少有一项在两年前(2019年1月1日前)验收结题,并提供结题验收报告等证明;应用类项目所列应用证明中至少有一项是在两年前(2019年1月1日前)开始应用,并提供生产应用证明、经济效益证明、技术转让协议、专利许可证明等。
    2. 提名材料由《提名书》和《附件》组成(详见附件2),《提名书》是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突出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及做出的重要贡献。创新和应用情况须提供佐证材料,除提交的附件材料外,其他证明材料应存档备查。如因未如实告知材料中涉及的文章专著、知识产权、应用证明、经济效益证明的数量、所有权、真实性、合法性、知情同意情况等而引起争议,且不能提供相应存档备查的证据,需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理。
    3. 提名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与电子版对应内容须完全一致。纸质版签名处须由本人亲笔签名,盖章处须加盖单位公章,且所盖公章与单位规范名称一致。财务报表、应用证明、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等涉及财务数据的,均须加盖财务专用章。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将《提名书》一式3份、《附件》一式1份,于2021年5月5日前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我校提名工作由上级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学校在上级主管部门遴选后进行公示,确定提名省科学技术奖项目。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实行网络提名,提名系统地址、账号及密码另行通知。

    联 系 人:阮少伟
    电    话:83791202(6202)
    邮    箱:kycpt@xzit.edu.cn
    地    址:中心校区行政楼A212室


    附件1.2021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专业组.doc


    附件2.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书.doc